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是体现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标识,可以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培养优秀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其对我省经济、科技的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安徽对新建省实验室将获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采用分类管理制度,并且择优资助、定期评估。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旨在鼓励企(事)业单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 安庆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归口部门 省科技厅是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由省财政厅为协同管理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2.具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 鼓励依托企(事)业单位建设“省市(包括省直部门、行业)共建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共建重点实验室)。 共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参照重点实验室的要求。 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审核后报科技厅。 科技厅组织*评审后,择优立项。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依托单位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审核后报科技厅。科技厅组织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予以批准建设。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过两年。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提供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完成后,由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厅,科技厅组织*验收。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规则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下的主任负责制。 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面向国内外择优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科技厅批准。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不**过六十岁。 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五年,连任不**过两届。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八个月,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批准。 重点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重点实验室应当注重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队伍建设,稳定高水平技术队伍,加强研究生培养。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少部分课题可由固定人员或团队自由申请,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要注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并可支持新引进固定人员的科研启动。 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1-3年。重点实验室对自主研究课题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验收。课题的检查和验收坚持“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 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专着、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考核与评估 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科技厅每年对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进展,进行一次年度考评。 重点实验室应当在规定时间报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科技厅。 依托单位应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科技厅。年度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验室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科技厅会同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每年对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考察实验室、召开座谈会等。 科技厅依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依托单位年度考核情况,对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进展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结果将其作为下一年度稳定性支持与竞争性支持的重要依据。 连续两年评选为优秀的共建重点实验室可申请重点实验室,科技厅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连续三年评选为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共建重点实验室,将予以淘汰。 科技厅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具体评估工作委托评估机构实施。 评估主要对重点实验室三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 科技厅根据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成绩,结合年度考评情况,确定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未通过评估的不再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