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条件重点 一、申报条件 (一)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连续生产四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责任事故; (三)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获得一项发明**; (四)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或国外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 (五)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近三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六)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企业主导产品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处于国内市场**, 或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经信、发改、统计等部门的沟通,掌握本地区制造业发展状况和品牌建设基础情况,对照申报条件认真排查,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宣传发动本地区企业申报。 (二)信息填报。企业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申报信息表》(附件 1),提供相关实证资料,并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三)初审推荐。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把关。对通过审核的,出具初审意见,择优向省局推荐。 (四)评价测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申报企业开展评价测算,形成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和品牌价值评价结果。 (五)结果发布。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评价测算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立足本地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三重一创”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培育申报为抓手,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的强烈意 识,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加强品牌建设,推动安徽企业、安徽产品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转变。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将本地区申报企业数据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省局质量发展处(纸质材料、汇总表各 2 套,电子版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