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2016年开始执行新的**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安徽省针对于“小升高”工作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综合各类政策信息,2016年将会迎来申报高企的突发性增长。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对政策和风险做简单分享,由于水平和经验所限,如有表述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如后续相关政策变动以较新政策发文为准。 高企申请中注重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虽然是规范性文件,但企业实际管理中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企业的组织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申请高企的较终结果。 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针对研发活动进行核算,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与技术部门进行紧密配合,中间涉及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管理”“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立项”等核心政策。由于政策文件出于各个部门,企业应针对各个政策进行资料无缝衔接,避免资料前后矛盾,逻辑关系不清。目前已经碰到部分企业重复申报科研项目给企业财务部门带来了额外负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与高企立项项目、科研项目不一致;技术合同未经财务部门确认,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未明确等问题。 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较多涉及到**的申请、**技术转让评估、**合作开发等各个方面,目前在新的高企认定办法中对于企业知识产权不单单看重数量,更看重管理水平,包括人财物三个核心要素。具体评价中70%的内容与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相一致,这就要求企业实实在在把管理水平提升上来。同时鉴于7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费减政策,未来预计垃圾**大幅度下滑,优质科技型企业将会凸显,同时加速生产型企业往服务型企业转型。 反面典型案例 根据企业申请高企的目的、时间、人员等因素不同,在组织管理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笔者摘录几个案例供大家参照: 1、新三板挂牌与高企政策衔接不到位:2015年10月份接到某企业电话咨询,并现场进行了解,我们发现企业的研发费用比例不达标,即提出咨询建议;后续半年中未得到企业任何形式反馈,2016年3月份接到该公司电话要求提供服务,再次核实信息中发现企业15年12月份已经挂牌新三板,相关数据已经披露,根据高企要求年度审计报告不能直接使用,由此造成时间延误,浪费了额外精力。 2、核心人员频繁更换:某数据分析公司拟挂牌新三板,在当面沟通后发现企业不错,需要前期做知识产权和财税方案,再定高企申请事宜,同时也发现企业该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未予享受,导致企业整体税负较高。项目方案确认以后公司负责人高度重视,但是在后续资料准备过程中,初期财务负责人中间连续变更三次,导致沟通衔接出现不畅,面临一定的风险。 3、知识产权管理不足:某冷链物流公司是当地重点扶持企业,当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申请高企,所以后续企业负责人通过第三方购买了一项发明**。在沟通高企事宜时,发现该转让的发明**与企业核心业务差异较大,所以针对现有方案不足重新做了项目方案,由此浪费了时间和财力。 4、混淆研发项目定义:某**医药外包开发企业2014年需要高企复审,企业负责人认为原来已经认定过,所以复审就是套模板,遂安排一位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资料整理,未委托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较终结果未能通过,后续企业咨询相关问题,笔者根据申报的较终文档发现企业混淆了受托开发项目和自主研究开发项目,导致资料逻辑关系混乱。 5、持续性意识较差:某北京企业2014年通过认定,由于该公司为了引进人才而申请高企,在后续2015年报税务口径中未予以重视,企业通过代理记账公司填报相关数据,核心财务数据填报为零,导致在后续税务监管中提出异议,停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补缴相关税款总计金额40多万。在后续咨询建议中,笔者建议企业关键数据需要专人审核。 高企认定是需要多个部门配合、众多人员参与的一项工作,参与人员必须对政策文件理解到位,无论是企业自行申报还是委托申报都要格外重视,原来认为高企就是弄弄材料跑跑腿的观念应当抛弃掉,不要等问题出现再来反思。以上是摘选的几个典型问题,仅供大家参考,同时欢迎大家共同交流。